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、各區工商聯、各市屬經濟類商(協)會:
為做好我市今年非公有制企業人員中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價工作,依照閩聯職改[2020]1號文件精神,經研究,現將2020年度我市非公有制企業人員中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評審范圍、對象
根據閩人發〔2005〕59號和閩人發〔2007〕179號文件規定條件,在我市繳納社保的我市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人員,可申報經濟、工程、農業技術、工藝美術等專業技術職務。其中,工程系列分為管理、電子、機械、建筑(又分為土建、安裝、造價、管理、建材、園林等);從事傳統手工藝、裝潢、服裝、箱包、鞋帽、廣告設計、裝飾設計、商標設計、環境藝術、商品包裝等理論、科研、創作設計、產品開發、生產技藝指導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可申報工藝美術專業。申報人員的工作年限、技術職務任職資歷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。
二、申報程序和時間安排
申報人員須由本人填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表和申報人員簡明表,并提交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及學歷、論文、獲獎、社會評價等有關證明材料;所在企業對申報人的政治思想、業務能力、技術水平、工作業績、學歷、資歷等情況全面審查,確保送審材料的真實性。各非公企業申報人員材料由單位統一報送市工商聯(總商會),由市工商聯負責申報材料的匯總和初審,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經市職改辦預審同意后,出具委托函,報省工商聯職改辦考核評審;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由我市組織評審。市工商聯受理非公企業職稱申報材料時間為: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020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,中級專業技術職務,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止(雙休日除外)。因疫情原因可能有所調整,請隨時關注廈門工商服務網。
三、申報材料要求
申報評審人員,必須將以下相關材料裝入帶線牛皮紙質檔案袋,并在材料袋外粘貼報送材料清單,注明申報人單位、姓名、申報專業和聯系電話。如無要求,申報材料概不退還。
(一)評審表格類
1.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》一式3份(須粘貼本人近照)。
2.《福建省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職務申報人員簡明表》一式10份,A3紙打印,需加蓋單位公章。
3.《福建省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職務申報人員匯總表》 1份及電子版。
(二)評審資料類
1.凡在教育部學信網能正常查詢到學歷、學位證書信息的只須提交帶有效二維碼的查詢結果打印件;不能查詢的須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。凡在職取得本科以上學歷的,須提供前置學歷并在各相關欄目中注明。
2.現任專業技術任職職務資格批文和證書復印件。
3.能反映專業技術水平、業績、貢獻的證書、獎狀等證明材料復印件。
4.高、中級工程系列申報人員須提交技術工作總結,經濟專業申報人員須提交業務總結,高級一般不少于2000字,中級一般不少于1500字。
5.工程系列申報人員須提交2項有本人署名并加蓋單位印章的工程業績證明材料(如工程竣工驗收報告、試驗檢測報告、施工或設計圖紙等)。
6.高級經濟專業申報人員須提交近5年來撰寫的經濟性論文,中級經濟專業申報人員須提交近4年來撰寫的經濟性論文;高級須提交送審論文2篇,每篇不少于3000字;中級須提交送審論文1篇,每篇不少于2000字。
(三)其它資料類
1.所在公司(企業)的簡介和營業執照復印件。
2.身份證復印件。
3.最近1年社保繳費記錄或證明。
4.繼續教育證明。
5.承諾申報材料和證書真實有效的承諾書。
6.申報人員須交小2寸近照2張。
三、有關要求
1.申報材料須由本人填寫。申報評審或考核確認經濟專業的人員,論文須提供在中國知網(http://www.cnki.net))上的查詢結果截圖打印件,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將論文電子版發送至fjsgslzcb@163.com及fgzcsb@163.com郵箱,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將論文電子版發送至fgzcsb@163.com郵箱。去年申報的未通過人員重新申報時,須提交符合申報條件的新業績材料,包括新施工項目或經營業績,新技術工作總結或業務自傳。申報經濟專業的,必須提交新的經濟類專業論文。
2.申報評審或考核確認工藝美術專業的人員,應提交近5年來代表作品的創作體會、作品圖片等相關資料;申報設計的人員,還應提交手繪效果圖2幅。工藝美術專業高級申報人員考核答辯時須攜帶代表作品2件和作品圖片供專家審評。
3.申報人員所在單位應將申報人員填寫的《福建省非公有制企業專業技術職務申報人員簡明表》在本單位公示7天,并在該表的“企業推薦意見”欄中和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》的“基層單位意見”欄中注明“經公示(公示期為﹡年﹡月﹡日至﹡月﹡日),材料真實,符合高、中級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條件,同意推薦”,并加蓋單位公章。
4.凡偽造、涂改證件、證明,或抄襲、冒用他人論文、作品等不正當手段參加評審或考核確認的人員,一經發現并查實,尚未評審或考核確認的,取消其參評資格,情節嚴重的,兩年內不得再次申報;已經評審或考核確認的,撤銷其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,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。
5. 評審費按閩價費〔2008〕361號文件規定標準收取。
聯系人:劉東旭 聯系電話:0592-5392813
廈門市工商聯(總商會) 廈門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
2020年3月19日